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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念,果然總在離別後。

  拎著鑰匙,爬上原有租屋處的四層樓公寓就已經氣喘如牛,插入鑰匙孔推開門,再一次環視已經搬空的小套房。那一剎那,我有點詫異自己當初為什麼會選擇住在這裡?狹小的空間、冬天時就會潮濕的空間、在窗台臨時掛上的臨時曬衣架,每一個如今看來條件頗為遜色的居住條件,卻在當年被我視為生活上的浮木。

  記得,自己在這裡有滿滿的回憶。

  好幾次誤把自己反鎖在門外、好幾次在颱風天趿著拖鞋、短褲出門跑新聞、好幾次閃到腰卻仍然獨自去「頂好」揹回好幾瓶礦泉水;好幾次埋首桌前掉眼淚、好幾次因為寂寞只能跟自己對話、還有更多更多的自我鼓勵與重新懷抱希望。

那反復覆反復的靈魂擠壓與重新振作,我開始認識自己,也學會如何跟自己相處;我終於可以證明給自己看,即使只有我一個人,還是可以勇敢的生活。

房東來了,問我後來搬去哪呢?我隨口胡謅一個理由,心裡卻有點生氣;因為我在搬家的最後一天,在玄關抽屜偷看到隔壁房間的簽約書,隔壁的房間比我大好多,但房租竟還比我便宜1千元,這現實因素讓我的離別感到有點小小的受傷。

就這樣,我搬走了。

新居位於南京東路的12樓電梯大廈,與舊租屋處相近咫呎,卻宛若天涯。明明,即使光靠步行,兩邊的生活機能圈仍能相連,但心裡卻像有什麼把它們給劃開了,像在告訴我一個是「過去」、一個是「未來」。

上午,我穿著短褲、拎著購物袋,素顏在大樓附近購買即將到來的週末小旅行的防曬油,心情無比輕鬆,愜意到差點以為自己是下樓來買酪梨、萵苣之類的蔬菜;甚至,又覺得我像自己的「孟母」,不斷為自己「三遷」。這不斷搬遷換屋的過程,是不是也在告訴我,所有的事情真的都如自己所想的越來越好了?

還有,我很喜歡的我的新住處。

 

 

(2009/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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