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四點半,從圖書館的落地窗望出去,這個城市籠罩在傍晚曖昧不明的光影中。我坐在櫃檯裡的位子上發愣,視線停在那張十二人座的大桌。今天星期五,她又沒來,那個兩個月前搶了我一千元的女生。
每個星期五,上午十點,這個女生就會出現。她每次出現,左肩總會揹著大的黑色軟質側背包,背包上的長鍊吊飾吸引我的目光,掛著和我胸前一樣的黑色串珠十字架。我已經習慣每周五,她就像這圖書館裡原本就該存在的景物。
我被她搶了一千元。
當天,她就坐在老位子上,習慣左手托腮看書,偶爾盯著別人不知道在想什麼。我從她身後經過時,發現她後頸白皙的肌膚上,有著細細的汗毛,讓人忍不住想伸手輕觸。才浮現這個念頭後,我竟然就被搶了一千元,而她再也沒出現過。
下班後,我從皮夾掏出當天她給我的紙條,上面寫著她的地址。
去或不去?都兩個月了,只是一千元?我該怎麼開口?
我可是被害者,我在擔心什麼?
晚上六點台北忽然下起滂沱大雨,從巷口一路跑進這棟公寓,三樓十二號B。
站在紙條上的地址門口,望著自己被濺濕的鞋面,硬著頭皮,伸手按鈴。
五秒鐘後,眼前的鐵門被打開,是她,我緊張得心臟幾乎要從嘴裡跳出來。
才兩秒,碰!這道鐵門又被甩上,當著我的面!
她只穿了白色蕾絲內褲和棉質背心,我看到了!
我愣了一下,腦海還停留在剛剛的畫面,門又被打開。
她站在我跟前,小小的身影,大約只有163公分,已經套上牛仔褲和罩衫。大約是剛洗完澡,眼前的她散發著淡淡的茉莉香,細肩帶背心包覆著飽滿漂亮的胸形。她知道我在打量她,這讓我有些緊張,空氣中的我們對峙著。
「我不是,那個…妳很久沒去圖書館,以為妳出事了。我被妳搶了一千元,在圖書館。」
「我不會還你的。」
「為什麼?」
「因為我花完了。」
我看著她,開始尷尬自己的處境,懊悔自己為了被搶的一千元來這裡。
「那這樣的話,我該走了。」我才走到玄關處,左腳踏出大門,她忽然叫住我。
「欸,你要不要跟我交往?」
「啊?」
「我問你要不要跟我交往?」
「為什麼?」
「因為我沒男朋友。」
我看著她就像在解釋地球原本就是自轉或海嘯是因為地震的關係一樣的篤定,一時之間我不知道該反駁什麼,竟然脫口而出就說了:「噢,好啊。」於是我們就這樣交往了,只見過幾次面,第一次交談,而且我還被搶了一千元。
到今天我還想不透,這一切是怎麼開始的。
(20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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